对于大多数企业主来说,避免公司义务产生的风险转嫁给个人,基本是其成立公司组织业务最重要的原因;即使不是最重要的原因,也足以成为主要原因。公司的义务可能包括对债权人的债务、违约索赔或其他诉讼索赔等。如果不成立公司,企业所有者可能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债权人可以追索企业所有者个人的资产,如财产、投资或储蓄。
最常见的企业法律架构有哪些?而它们又分别对个人责任提供什么样的保护?
(1)独资企业 — 企业所有者只需直接支付公司费用,并直接从其个人银行账户收取销售收入,即可开始运营,根本没有建立任何法律实体。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和企业没有分离,企业的债务也没有与个人的债务分离。
(2)合伙企业 — 即使企业债务是由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或者形成诉讼索赔的不良行为是由其他合伙人实施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通常对企业的所有债务共同承担个人责任,这就是所谓的连带责任。合伙人甚至可以在不经意间成为合伙人,无需正式备案或协议。只要有两个人开始以盈利为目的经营业务,就可以构成合伙关系。对于需要保护自身资产的所有者来说,合伙企业可以以有限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形式建立。在许多情况下,这将使合伙人免于承担个人责任。
(3)公司 — 公司需要在特定州正式注册,除非“公司面纱”被揭开(见下文),否则公司所有者一般不会承担个人责任。根据所有者向美国国税局(IRS)提交的文件,公司通常有C型和S型两种形式。C型需缴纳两层征税,第一是公司层面,针对业务利润征税,第二是股东层面,针对公司分给股东的红利再次征税。S公司是“直通式”公司,即仅需缴纳一次征税。不过,只有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才有资格以S型公司的形式成立公司。
(4)有限责任公司(LLC)— 如果没有合伙人,也可以成立一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情况下并不排除存在其他成员(股东)。这样做的好处是,在享受一次性税收的同时,仍然可以享受有限的个人责任。与S型公司不同,外国企业主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虽然成立公司一般可以保护您的个人资产,但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无法保护。
(1)欺诈或疏忽 — 如果企业主故意欺骗他人或其他企业签订合同或进行其他交易,那么在被起诉时,企业主一般会失去躲在“公司面纱”后面的权利。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疏忽大意,导致客户受到伤害等情况,企业主也不能简单地让公司承担任何损失风险而破产。在欺诈或疏忽的情况下,债权人和其他任何因欺诈或疏忽而提出索赔的人可以就企业主的个人资产提出主张。
(2)未履行公司手续 — 如果企业主注册了一家公司,但仍然将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混合在一起,没有持续拥有一个独立的银行账户,没有将公司决策记录在案,没有保持适当的会计核算,也没有按规定召开公司会议,那么就有可能失去公司对个人资产的保护。
(3)雇佣责任 — 在某些情况下,如不当解雇或违反工资规定,企业主仍需承担个人责任。
(4)个人担保 — 作为小企业主,可能会被要求为银行贷款或租赁等财务承诺提供个人担保,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虽然企业所有者实际上可能并不在美国居住,或并不具有在美国的大量资产,这种情况会造成对执法的挑战,但个人责任仍挥之不去,并影响企业所有者未来的生活方式选择和商业计划。
对企业所有者而言,关键在于了解不同的法律框架,最重要的是要确保将企业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来处理账目和公司文件。要知道,作为企业所有者,您所采取的某些行动并不总是能带来“公司面纱”的保护。掌握这些原则对保护个人资产免受债权人和相关诉讼的索赔至关重要。